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要求,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为规范工作程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报考流程

(一)面试报名及资格初审

面试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7日-9月23日。

我校符合条件考生填写面试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整理并报送个人材料。具体要求:

原件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独立装袋,一人一袋,档案袋要粘贴封面(附件2),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3)。

6.附属医院考生还需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审核表(附件4)和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从学校教务处火研究生院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附件5);

面试人员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于9月23日前发送到师资科邮箱:hdszk@henu.edu.cn,其它纸质材料由本人现场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进行审查。

(二)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面试材料报送

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提交相应审查材料。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各考生根据学科分组情况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五)面试合格人员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六)面试结果报送

学校将面试情况报告、面试结果汇总表、面试合格人员公示结果、面试合格人员公示名单报送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斌 杨光

联系电话:22199595

联系邮箱:hdszk@he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报名表.

附件2: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3:单位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附件4:教学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5: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docx

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

转自:河南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