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的通知》(教师〔2020〕4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基地的通知》(教师〔2021〕53号)精神,按照全省中原名师培育工作规划,为做好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整合国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创新中原名师培育模式,提高中原名师培育质量,努力打造一支豫派实践型教育名家队伍,示范引领全省各级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辐射带动全省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以教师队伍建设的高质量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方式

  按照周期性孵化、混合式培育、任务式驱动、阶段性认定的原则,中原名师培育对象(以下简称“培育对象”)培育周期为三年,每名培育对象须在中原名师培育基地参加为期三年的系统性、专业性、递进式的培育。培育工作严格遵循教育基本规律,依据名师名家成长规律,根据培育对象的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按照能力诊断规划、基地集中研修、境外访学研修、名校跟岗研修、返岗实践提升、研修成果展示、个人反思总结、凝练教学思想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并将团队行动学习、工作坊研修和导师带教贯穿整个培育过程。同时,坚持培育内容的政治性与学科性相统一,贯彻落实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学习教育、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

  三、考核认定

  (一)考核工作

  中原名师培育基地具体负责培育对象的培育考核工作,要按照《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河南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指导意见》(见附件1、2),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实际情况,制定《中原名师培育对象考核方案》《中原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和《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考核方案》,报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同意后,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评价考核。考核任务按2021-2023年分年度进行,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首批培育对象的考核,2023年8月底前完成最后一批培育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认定工作

  省教育厅将依据各中原名师培育基地年度综合评价排名,结合各学科教师比例,分批分年度认定中原名师,每年认定50名左右。年度认定的中原名师,同时授予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称号,中原名师所主持名师工作室授予中原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授予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称号,并按项目给予2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同时,省教育厅将在合作交流、境外研修、学术休假、专著出版等方面为中原名师提供政策支持,并优先支持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承担省级教师教育培训项目。

  四、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将依托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专业力量,对中原名师培育工作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培育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培育任务、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中原名师或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将按程序取消其称号或培育对象资格,并记入教师师德诚信档案;对参训学员满意度不高、培训绩效评价较低的培育基地进行动态调整。

  (二)中原名师培育基地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培育项目。要第一时间将评审通过的培育方案发至培育对象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实现培育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精准培育,建立高校导师全方位指导、中原名师全过程辅导的伴随式成长机制,形成培育对象成长数据库,不断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定期安排专家,实地指导所负责中原名师工作室和河南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要将每年的培训通知提前15天发送至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断改善培训条件。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守土尽责,上下联动。加强辖区内中原名师、中原名师培育对象、中原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的管理服务工作,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主动对标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整合区域内教师教育资源,建好建强区域教师培训体系、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和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现教师发展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中原名师培育对象所在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尽快筹建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和中原名师工作室,在人员调配、硬件设施、配套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要适当减少培育对象教学工作量,为培育对象专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为培育对象协调建立学习共同体,推动培育对象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发挥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作用,通过承担各级教师培养、培训项目等,带动区域乃至全省薄弱学校发展。

  (四)中原名师培育对象要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珍惜学习机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育期间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将自己锻造成为具有高尚教育情怀、成熟教育思想、独特教育风格、广泛教育影响的豫派实践型教育名家,为河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五)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培育工作由省教育厅提供专项经费。中原名师培育基地要严格按照我省有关培训项目经费使用规定,根据项目工作实际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被认定的中原名师及其学校将获得20万元省级补助经费,须按照3:4:3的比例分别用于中原名师个人发展、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和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补助资金使用需遵循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实行专款管理,经费支出须经项目负责人和学校法人同时签字,严禁挤占、挪用。省教育厅将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和评价,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取消相关称号,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培育工作中的意见、建议请与有关负责同志联系。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肖向毅 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戢明,联系电话: 0371-62005217,电子邮箱:jyshxjm@163.com,地址:郑州市经南三路12号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邮编:450016。


  附件:1.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

     2.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指导意见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学习型、辐射型、合作型”建设标准,依托中原名师建立中原名师工作室。采取任务驱动的形式,组建区域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共同体,探索新时代“师带徒”新模式,充分发挥中原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将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教育教学研究的平台、名师骨干教师培养的基地、教师成长共同体凝聚的核心、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辐射的窗口,以名师骨干教师的成长辐射引领全省教师专业发展。

  二、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施。中原名师工作室设在中原名师所在学校,依托所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工作。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室,面积40—60平方米,按8—10人规模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包括桌椅、书柜、专业书籍资料、计算机、打印机、宽带网络、投影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

  (二)人员组成。中原名师工作室核心人员以6—10人为宜,包括主持人和骨干成员。中原名师任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教研训等业务工作。骨干成员可以从校内外选聘,选择范围可涵盖区、县、乡学校。主持人对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工作室成员须接受主持人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主动对标国家、省和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围绕工作室目标建设、学习共同体构建、教育教学成果凝练、课题研究、校本研修、“师带徒”模式创新、品牌研究项目打造等,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题活动方案,建立相对应的工作规章制度。

  (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瞄准国家和区域教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研究团队,以专项课题、微课题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定期组织专项调研、教学研讨、专家讲座、学术沙龙等活动,确保每个规划周期内,生成一批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科研论文或学术著作。

  (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采取青蓝结对、联合教研等多种形式,通过理论研讨、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专题讲座等,帮助指导学校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探索形成新时代中原名师工作室“师带徒”培训新模式,不断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被命名的中原名师工作室每年应至少接收5名省级名师培育对象的培育任务。同时,按要求完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加强教学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挥工作室人力资源优势,加强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利用中原名师网络工作室,及时发布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动态、活动安排和研究成果,上传课例课件、教学反思、教学素材、优质课程等资源,打造优秀教师成长案例,生成工作室成员成长数据库,实现成果推广和资源共享。

  (五)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参与推动全省和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加强与高校的协调创新力度,深化与高校在培养培训领域的合作,深度参与本科师范生、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培养和在职教师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采取联片教研、送教下乡、结对帮扶、专题讲座等形式,将优秀的研究成果推广辐射到其他学校,促进区域乃至全省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省教育厅成立专家工作组,指导中原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对中原名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规划期满终结性评价,定期组织专家进校询导视导。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省教育厅将给予表彰,并在教师教育有关项目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中原名师工作室称号。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意义,将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纳入区域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在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培育、教师教育项目安排、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切实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中原名师所在学校的校(园)长直接分管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要为工作室建设提供场地、人员、经费和政策支持与保障,支持中原名师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创设良好条件。同时,要指导中原名师用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项目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和经费使用效益。

  (四)中原名师要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才、为国育人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做高尚师德的示范者、教育理论的构建者、教师教育事业的推动者、教育实践的探索者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者。


  附件2

河南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依托中原名师培育基地、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立以中原名师所任职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为主体、与省内外举办有师范专业的高校联合组成的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搭建合作、对话、实践平台。通过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师范生教育实践、在职教师发展、教育理论和实践研讨等,建立教学研究共同体,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促进在职教师在实践中成长发展,构建职前、入职和职后相融合的教师培养培训新体系,推动教师教育一体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助力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合作对话,互动共赢。中小学校与高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融合双方的理论优势、实践优势和文化优势,研发建立一批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合作项目,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时代教师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教师为本,实践为基。教师发展学校的核心是教师发展,目标指向是学生发展。要通过建立实践、交流、反馈、改进等机制,在学校引领、教师自主、专家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教育、教学、研究与学习融合创新的教师发展新模式。

  (三)任务驱动,建构生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围绕师范生教育实践、在职教师发展、课程资源建设、教学管理与评价、教育教学成果提炼等,分层分类设置具体明确任务,建构一线名师培育未来教师、身边名师引领身边教师、高校教师对话一线教师的组织、制度、机制和文化。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合作对话机制。中小学校与大学基于共同的发展愿景和思想认知,建立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明确合作的目标、原则、任务、路径和各自的职责义务。高校要将师范生教育实践、专家课题研究与中小学对话交流研讨等一体化设计、项目化实施,中小学校要基于学校发展需求、基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与高校一并制订学校三年或五年发展规划,建立相应制度和组织机构,推动学校、教师同心同向、高质量发展,同时为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在职教师跟岗研修、高校专家了解基础教育、凝练教育研究成果提供保障。

  (二)做好师范生教育实践。高校要依托师范生教育实践、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等项目,创新“互联网+师范生成长”新模式,建立师范生成长工作坊,聘请河南教师发展学校教师担任师范生成长导师,形成线上指导、校内跟岗教导相结合的师范生培养新机制。中小学校要提供优质的实践导师、充足的实践岗位、安全健康的实践环境等软硬件条件,促进中小学教师与师范生教学相长。

  (三)打造校本研修示范校。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要以“让老师上好每一节课、管好每一个班级、服务好每一名学生”为目标,创新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校本研修新模式,建好建强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和中原名师工作室,以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专家型教师四个发展阶段为基础,以能力诊断为依据,协同制定分阶段、递进式的校本研修计划,协同建立教师工作坊式的校本研修网络平台,协同建设教师发展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校本课程等资源库,协同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推动教师团队合作、实践对话、自主发展、阶梯成长。

  (四)培育教育优秀成果。整合师范高校、中小学等多方优质资源,融研究、教学于一体,坚持实践导向、成果导向,高校与中小学校围绕学校品牌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创新等主题,协同立项一系列专项课题,提升教师的研究能力,以研究检视工作、破解问题、推动建设,创新培育一批基础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推动教师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要立足服务区域,辐射引领全省,通过“一对一”“师带徒”、现场观摩、典型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将成熟有效的校本研修模式、支持师范生成长模式、教师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积极实施中原名师工作室“师带徒”项目,主动承担教师发展改革论坛、联片教研、送教下乡、结对帮扶等任务,引领、实践并推广教育研究成果。

  四、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成立专家工作组,具体指导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负责实施对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的过程视导管理、年度总结考核评价等工作。省教育厅将把考评结果与高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市县教师教育有关项目指标分配、中原名师和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命名挂钩,对建设效果好的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给予教师培训项目、省级名师骨干教师指标分配和经费等支持。

  (二)各有关高校要从振兴教师教育、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统筹整合校内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课程资源和教师培养培训项目资源,立足提质增效新目标,深入研究、全力支持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不断提升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探索新模式、建立新体系,以教师教育的高质量推动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的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市域内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力量和资源,为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提供政策、项目和经费支持,切实将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打造成为学校教师发展的标杆、区域教师发展的高地、优秀教师培养的基地。

  (四)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各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和带头人。要建立务实有效的教师发展制度、教师发展规划、教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教师发展系列项目、教师成长记录档案。要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形式支持教师在岗研修、外出进修,合理解决教师工学矛盾,为教师发展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确保“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制度安排落到实处。